4,5月份有认证进项税额,没有收入,所以没有抵扣。6月有销项税额,申报的时候附表二中只显示本期认证相符的抵扣额,前期认证相符的抵扣额没有,是否可以抵扣?要在哪里填写?
陌上花开
于2018-07-05 12:58 发布 808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7-05 13:06
4.5月认证的进项就在4.5月申报时填写在附表二中本期认证相符的进项里,做为留抵在以后期间抵扣。
没填写的话按规定不能抵扣了。
你可以跟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下看是否可以修改原来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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