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A公司为了放贷款,和B公司签订了(轮胎)500万合同和发票,贷款放到B公司。然后B公司也是为了放贷款又和C公司(C公司和A公司是一个法人)签订了(盖房打地基用的管桩合同)大约500万,把贷款放到A公司。请问这样操作可以吗?还有A公司采购的轮胎要消化呀,C公司采购的管桩也要消化呀。这个怎么处理?
鱼
于2025-11-11 10:05 发布 1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11-11 10:07
不可以,这是虚假交易套取贷款,涉嫌虚开发票、违法违规,还会导致账实不符。虚假库存无合规消化方式,需立即终止虚假交易,红冲发票、冲销虚假账务,按真实业务规范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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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你要先确定清楚;这个 设备到底是那个公司的所有权 ;你这样弄不好 会造成虚开发票的 ; 不管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 他们都是独立核算来报税的
2022-05-07 14:03:22
附件已上传,请查收!
2025-08-29 08:05:28
这样子的是可以的,同学
2019-12-04 12:52:40
早上好,这个操作是假买卖吧,B把钱转给A股东,B贷银行,借方是什么科目(其他应收款),这个科目怎么平哦,借款合同可以的,以后A股东再还给B公司,需要支付利息的话A股东要去税务局开票交20%个税的。业务手续费指是就是利息么
2023-07-28 08:24:11
可以的,但是需要出委托书。
2024-03-13 09: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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