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其中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请问:第三方包括分公司吗?分公司也算集团内的其他纳税人吗?

圆靖
于2025-10-31 12:10 发布 17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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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10-31 12: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1 号)中的 “第三方” 包括分公司,分公司属于集团内的其他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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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1 号)中的 “第三方” 包括分公司,分公司属于集团内的其他纳税人
2025-10-31 12:10:55
你好 1. 可以申请专票的 2. 是的 要缴纳增值税 和附加税的 3. 现在小规模都可以领取专票自开的。 所以 这个可以自己领取的
2020-06-28 16:21:48
您好!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2016-08-15 11:49:44
营改增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货物零售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安装服务产生的税额,例如零售销售服装、食品,加工制造、维修机械等;
2、售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交易产生的税额,包括土地使用权投资、土地承包及土地出租等;
3、向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安装服务交易产生的税额;
4、只有一般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收入产生的税额,包括利息、租赁、承包、服务、咨询、广告等收入。
以上是营改增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此外,营改增也表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在3万元以下的,它们也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拓展知识:除了上述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营改增还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本次发生的应税额应当达到500元以上,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每张发票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2023-02-27 12:16:41
你好,增值税全部发票资料统计包含你的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还有电子发票的汇总。
剩下的这三个表格没有关系的。
2022-04-01 09: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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