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解房地产行业财税的老师吗,想咨询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有规定:应将利息支出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调至房地产开发费用。这里如果不调整,会少交土地增值税?这个算行业里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吗?另外,这里的利息,是针对房开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的利息,还是也包括与关联方、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西瓜很甜
于2025-10-06 19:42 发布 188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5-10-06 19:57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可以扣除。具体实施规则取决于政府和当地金融机构的具体规定,土地增值税总体上按照当地法律进行管理。
2023-03-08 11:27:47
同学你好
对的
这个要做的
2022-02-22 17:40:0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10-06 19:57:03
同学,你好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的登记费用是开发成本还是开发费用
2025-12-26 13:51:52
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有:(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若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022-12-04 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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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06 20:01
西瓜很甜 追问
2025-10-06 20:22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06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