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B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并且2018年1月的时候对方付了一笔订金,5月我们给B公司开了全部合同金额的发票并且对方已于6月抵扣,6月确实A公司给我们付的尾款,对方的回复是: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并且全资控股B公司,A公司可以开具证明说:两者为控股关系。我想问下,可以通过调账的
绿茶加冰
于2018-07-02 20:23 发布 674次浏览
- 送心意
崔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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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为了规避税务风险,建议你公司可以与A、B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约定B的货款由A代替支付,并且说明两者的控股关系。
2018-07-03 08:00:28

建议:这种情况,三方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尾款由A支付即可。
2018-07-03 08:13:19

不能的,最好保持一致吧
2018-06-19 09:19:49

借:管理费用等 40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4000
2017-12-08 11:56:44

你好同学,这种情况是可以的,因为对方已经盖公章了。
2022-05-21 17: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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