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5-09-21 18:15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09-21 18:18

您好,已过付息期尚未支付的利息就是到了该付利息的日子,但企业还没把钱给贷款方,这部分利息需要从长期借款里划出来,单独记成短期欠款。比如企业借了100万,年利率6%,约定每年12月31日付息,到了12月31日该付6万利息(100万6%=6万),但企业没钱付,就要把这6万从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转到应付利息科目,表示这是短期内要还的钱,不再是长期负债了

love·Q 追问

2025-09-21 18:32

老师,是不是如果长期借款约定,下一年度1月5日支付利息,那12月31日计提利息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然后1月1日要转到应付利息里面,1月5日支付利息的时候就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了。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09-21 18:36

 您好,是的,你说得完全正确。当长期借款约定下一年度1月5日支付利息时,12月31日计提利息会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了1月1日(即付息期已过但尚未支付),需要将这部分利息从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转到应付利息科目,等到1月5日实际支付时,再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这样处理是因为过了付息日后,这部分利息的性质已经从长期负债转变为短期负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正确反映为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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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短期借款是用应付利息,长期借款用应记利息。
2022-07-19 08:49:39
你好!需要明细科目银行名称的
2022-04-15 11:13:27
同学你好 对的 理解正确
2022-07-07 10:29:55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09-21 18:15:47
您好,付息期未超过一年的,是流动负债,所以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核算。付息期超过一年的,不属于流动负债,故不应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核算,应该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核算。
2022-03-16 1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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