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是购销的合计价算,这题还包含了差价,但是另一题又不包含,怎么理解?

小秦
于2025-08-22 17:06 发布 28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08-22 17:11
确定印花税计税依据
货物交换合同属于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为 “双方交换货物的价值合计”(等价交换时按其中一方价值计税,不等价交换时需加上差价)。
甲厂轮胎价值:65 万元
乙厂两辆汽车价值 = 65 万元(轮胎价值) + 3 万元(甲支付的差价) = 68 万元
合计计税金额 = 65 万元 + 68 万元 = 133 万元
计算应纳税额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 0.3‰,因此:
应纳税额 = 133 万元 × 0.3‰ = 399 元
等价交换:双方货物价值相等,计税依据为其中一方的货物价值(无需加差价,因差价为 0)。
不等价交换:需支付差价的一方,实际交换总价值 = 己方货物价值 + 支付的差价;收到差价的一方,总价值 = 己方货物价值 - 收到的差价。但印花税按 “双方总价值合计” 计税,本质是等价于 “购” 和 “销” 两笔业务的合计(甲厂 “销轮胎 65 万 + 购汽车 68 万”,乙厂 “销汽车 68 万 + 购轮胎 65 万”),因此差价会自然包含在合计金额中。
题目中 3 万元差价已体现在汽车价值(68 万)中,合计计税时已包含
相关问题讨论
确定印花税计税依据
货物交换合同属于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为 “双方交换货物的价值合计”(等价交换时按其中一方价值计税,不等价交换时需加上差价)。
甲厂轮胎价值:65 万元
乙厂两辆汽车价值 = 65 万元(轮胎价值) %2B 3 万元(甲支付的差价) = 68 万元
合计计税金额 = 65 万元 %2B 68 万元 = 133 万元
计算应纳税额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 0.3‰,因此:
应纳税额 = 133 万元 × 0.3‰ = 399 元
等价交换:双方货物价值相等,计税依据为其中一方的货物价值(无需加差价,因差价为 0)。
不等价交换:需支付差价的一方,实际交换总价值 = 己方货物价值 %2B 支付的差价;收到差价的一方,总价值 = 己方货物价值 - 收到的差价。但印花税按 “双方总价值合计” 计税,本质是等价于 “购” 和 “销” 两笔业务的合计(甲厂 “销轮胎 65 万 %2B 购汽车 68 万”,乙厂 “销汽车 68 万 %2B 购轮胎 65 万”),因此差价会自然包含在合计金额中。
题目中 3 万元差价已体现在汽车价值(68 万)中,合计计税时已包含
2025-08-22 17:11:33
积极向上的同学,您好。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类企业转让存量房的,可以扣除的项目有: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310万元)
(2)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500万元);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取得购房发票的,(1)、(2)项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至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3)转让环节的税金(55.93万元)
这三项是并别关系的哈,因为均可以扣除。
2022-08-31 17:15:49
你好,不包含利息费收入
2022-05-26 15:44:31
你好!包装费与农机的税率是一致的,都是9%
2022-05-12 23:58:10
同学,你好
消费税的计算就直接用公允价值*消费税率=1000*8%=80万元,消费税的组价不包含增值税。
很高兴可以帮到你,觉得我的回答可以的话,麻烦给予好评,谢谢
2024-04-10 09:34: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小秦 追问
2025-08-22 17:15
朴老师 解答
2025-08-22 17:17
小秦 追问
2025-08-22 17:21
小秦 追问
2025-08-22 17:26
小秦 追问
2025-08-22 17:27
朴老师 解答
2025-08-22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