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公司,总共有3个主体,公司规模不大,总共30多号人,就是分主体在运营。A家生产燃料电池电堆,B家生产飞控,无人机(这家为母公司)都为国高新企业。B投资另外两家,现在想以C家公司作为主要销售公司,对外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目前这家刚成立不久,后续主打经营这家为主,也想申请国高及研发补助项目。业务方面就直接向其他两家走内部采购,按正常售价的80%进行销售交易,作为财务,应该如何合规操作,规避风险,内部如何操作比较高效。目前公司有专门的法务,内部交易合同也已统一,采购合同签订后,物流是否直接由生产地发客户?有哪些方面需要财务经理注意的?内部一定要走采购申请流程吗?可以简化吗?

轻水
于2025-07-11 16:15 发布 161次浏览
- 送心意
姜再斌 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5-07-11 16:15
你好,努力解答中,稍后回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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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努力解答中,稍后回复你。
2025-07-11 16:15:56
银行账户可以注销吗?
2022-11-02 09:56:12
同学你好
这个有发票吗
2022-05-18 17:29:50
增值税
附加税
个税
具体的可以看一下电子数据,我的信息企业信息里面有税种认定
他还有个高新年报
在统计局那边的
2024-02-25 08:44:57
这是要求 所有的 研发人员要满183天以上吗?
2023-08-15 18: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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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再斌 老师 解答
2025-07-11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