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实际工作中对方开具发票,未及时提供给公司业务人员,对方也做纳税申报。现公司以变更名称,无法进行进项抵扣。此笔业务本公司该如何处理,请老师指教,谢谢!
阳光老男人
于2025-07-06 08:20 发布 7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5-07-06 08:21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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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按照正常做法 应该把您上月分录红字冲销
然后根据重新收到的蓝字发票做蓝字分录 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2019-09-03 14:51:12

同学你好
直接改就可以
直接做进项
2022-05-09 14:49:02

您好
做一份上月相同的红字分录 然后根据本月的发票再做一份蓝字分录
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019-09-03 13:51:33

猪油这个我也说不好是不是农产品
2015-11-20 15:32:18

你好,第一种最好,你们有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分录是
借费用贷银行存款
2020-07-16 17: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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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07-06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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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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