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问题,我公司将货物销售给对方公司,之后对方以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与我司交涉未果,后我司将对方诉上法庭,在诉讼过程中律师要求给对方开具发票,我公司也已开具了专票,一审我公司胜诉,现在对方公司上诉,请问一下,本月就开具的部分我能否确认为收入?纳税申报该如何处理?谢谢

angel
于2018-12-13 20:07 发布 708次浏览
- 送心意
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2-14 06:15
可以确认为收入,打官司和账务处理没有关系,你正常做账!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有视同销售的,客户已经倒闭,不需要开具发票的情况下,是直接申报纳税
2019-07-25 11:42:09
对方不需要发票的话,你可以不开票申报无票收入
2019-04-03 19:36:55
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如何计算缴纳滞纳金?.
2017-06-26 18:55:47
可以确认为收入,打官司和账务处理没有关系,你正常做账!
2018-12-14 06:15:43
可以开发票,但不能开专用发票。
2017-06-21 18: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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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追问
2018-12-14 07:18
马老师 解答
2018-12-14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