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企业没有业务收入(从未开过发票),只有网银利息收入,然后报的是个税的经营所得以及增值税(均季度申报)。该合伙企业合伙人均为自然人。之前年度累计亏损2000元左右,今年1-6月就只有6月份有网银利息收入约150元,没有其他支出及收入。想问一下,马上7月份要申报第二季度的经营所得了,如果填写收入150元,成本0,会不会直接按150为利润来征经营所得 还是说要扣除之前年度亏损这个月经营所得就不用扣税了。

星辰
于2025-06-25 20:30 发布 14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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