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在2018年接工程,但是当时对方没要发票,个体户在2021年注销,现在对方要发票,让我们按照原个体化名称及法人重新注册个体户,给对方提供发票,请问我们双方有没有税务风险

金玖
于2025-01-19 09:44 发布 219次浏览
- 送心意
琦祯异宝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ACCA
2025-01-19 09:47
您好,有税务风险的,现在开的发票没有真实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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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怎么能补之前的发票呢?对方欠我们钱,不开就不给钱
2025-01-19 09:49:57
你好,不行 的,要开给公司,可以个人代收款的
2022-09-22 09:33:56
您好,可以的,合同也变更下
2025-08-28 15:47:51
你好 可以这样处理的呢
2022-05-19 09:06:41
可以的,但是最好出一个委托书,个体户委托个人。
2022-03-24 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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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玖 追问
2025-01-19 09:49
琦祯异宝 解答
2025-01-19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