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发行股票

溢价发行股票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根据《证券法》第28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根据《公司法》第131条规定,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证券法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即溢价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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