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账务处理

来源: 会计学堂实务 2024/01/25 1328人查看
精选回答

加工的账务处理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受托方,一种是委托方。

委托方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

贷:原材料—XX材料。

(2)委托方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对应的产品时:

借:库存商品-XX产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受托加工的会计分录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先不作会计处理,在备查簿登记即可。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投入的人工、辅助材料等做下列分录: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XX材料等。

(3)待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您的提问内容过于简单,请在内容中概述您的问题,问题不能少于10个字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