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遗失怎么办

若申请人公章遗失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章条例》第六条,申请人公章遗失,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申请,并向发放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提交申请书、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以及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发放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收到满意资料的情况下,在七日内发出复核完毕的文件,并在此文件上及时指定新的申请人。
发放机构与申请人双方可就单位内部的内部公章遗失情况协商和调整;若遗失的是外部公章,申请人应当提出重新申请,尽快向有关发放机构提出申请,由发放机构审核、批准后发放。
拓展知识:
公章是企业证明其身份的重要标志,申请人公章遗失后,应当及时把握有关办理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由发放机构审核、批准后发放。同时,申请人也要尽快采取措施,如加强公章的安全存放,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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