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税率

来源: 会计学堂税务 2022/10/18 3804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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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税率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税总〔2016〕18号公告):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补充:房产税计算的依据政策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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