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申报是当月申报当月的吗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补充:申报个税的步骤是什么?
个税申报首先要下载自然人电子申报系统 ,一般直接在各省的电子税务局首页的下载服务里进行下载。
一、登陆系统以后,首先要进行员工集体采集,采集完比进行报送操作,
二、组织员工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填写专项扣除相关信息,
三、员工填写完成一天以后,在系统上采集员工专项扣除信息,进行同步操作,
四、每个月初,填写综合所得数据 ,
五、填写完成数据以后,进行税款计税,
五、计算完毕以后,上传,获取反馈,申报成功之后要看是否有税款,
六、如果有缴款,直接点击税款缴纳,
七、如果需要完税证明的,可以直接到查询统计中找到相关申报数据,开具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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