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会计分录

来源: 会计学堂税务 2022/09/16 3129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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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会计分录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般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发生的费用,企业在核算时可以直接计入开发成本科目。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契税是要直接计入到开发成本里的。

补充:契税是什么?

契税是一种财产税,是以我国境内转移土地和房屋权属作为征税对象,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不动产价格。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零受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完成纳税申报,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税款。契税适用3%-5%的幅度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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