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评估增值对折旧的影响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不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税局常见是要求对土地房产做评估,其中如下情况下需要做土地评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的房地产评估价格,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第十四条 条例第九条(一)项所称的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是指纳税人不报或有意低报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价款的行为。
条例第九条(二)项所称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不据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行为。
条例第九条(三)项所称的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低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交易价,纳税人又不能提供凭据或无正当理由的行为。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应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请问购买日应收账款的评估减值和预计负债的评估增值,怎么处理,对后续持利润有什么影响,净资产有什么影响
答: 你好: 以预计负债为例, 投资方认为预计负债(100)比较多,被投资单位账面的预计负债(80)少。 在未来实际发生支出时,发生100,投资方认为不需要确认营业外支出,而被投资单位在账上确认损益20(已计提80) 被投资单位提供的净利润,需要调增20万元。 应收账款评估增值,也是需要对净利润调增(实际发生时)。
老师,请问资产评估价值高,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答: 高估资产,意味着虚报资产,对于投资者而言,就是陷阱,对公司来说也是盲目乐观,换言之就是你没有那么多钱还硬说有钱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200是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补折旧。
答: 具体问题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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