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来源: 会计学堂税务 2022/06/26 1710人查看
精选回答

视同销售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可以的,

增值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进项税额发票不得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推荐问题
  •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是: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 如何做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出现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借:库存商品等(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 什么是进项税和销项税

    进项税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销项税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 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转出是抵扣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需要从进项税额里面转出,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比如购进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税额1300,如果你认证抵扣了这个发票,而我国税法规定这个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抵扣了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1300。

  • 滴滴打车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滴滴打车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您的提问内容过于简单,请在内容中概述您的问题,问题不能少于10个字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