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应负担的费用,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
答: 权责发生制原则又称“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是指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即以实质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
答: 比如1月电费1000元,但2月支付,则电费应确认在1月,做为1月费用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什么区别?
答: 你好。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在同一期中,对于收入成本费用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但对于收到的政府补贴,税收返还一般要根据收付实现制,于实际收到时确认。 4、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为原则入账,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出。 收付实现制则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入账,已实际现金的收到和支付为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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