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人员的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发放离退休员工工资的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发放离休人员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离休员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离休员工工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职工”的解释:“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离退休人员,已经按照国家的政策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不再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尽管原来是该企业的职工,但已不符合上述“职工薪酬”对“职工”范围的定义,因此“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等费用。
扩展知识:
5. 会计科目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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