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商品发生溢余和短缺的核算怎么做

对于购进商品发生的溢余或短缺,核算上一般应分为两个步骤处理。
1、在查明其产生的原因之前,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街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予以反映。
如果商品溢余,应按实收数,做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如果是商品短缺,应按实收数做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商品采购。
2、待溢短缺的原因查明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进行会计处理。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扩展知识:
5. 发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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