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是法人吗

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不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根据《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单位法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是不相容职务,法人代表兼任财务负责人,会使单位收入支出失去监督,没有人能够有效制约法人代表的贪污行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没有必要设置会计主管和财务负责人两个职位,会计主管就兼任财务负责人。
针对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人来说,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多部民商类法律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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