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的生活物资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生活物资的捐赠属于实物捐赠,发生捐赠支出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我们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扩展知识:
5. 会计科目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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