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取得工资的个税怎么计算

来源: 会计学堂税务 2021/12/29 6622人查看
精选回答

两处取得工资的个税怎么计算


两处取得工资的个税计算:

个人所得税=(两处所得合计-个人承担五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5000*累计月份)*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预缴税额。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您的提问内容过于简单,请在内容中概述您的问题,问题不能少于10个字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