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是否可以销毁

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不可以销毁。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属于单位的重要经济档案,是检查企事业单位过去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吗?
答: 你好 可以阿,保存时间到了就可以销毁的
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吗?为什么?
答: 您好, 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不可以销毁。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合并的会计档案是可以销毁的是吗
答: 同学:您好。会计档案是可以销毁的,但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本身分为很多种类,其中作为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为30年,其他会计资料则根据实际情况,为10年、30年或者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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