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信用损失怎么计量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其中,对于企业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由于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分布,因此即使企业预计可以全额收款但收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到期期限,也会产生信用损失。
在估计现金流量时,企业应当考虑金融工具在整个预计存续期的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企业所考虑的现金流量应当包括出售所持担保品获得的现金流量,以及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的其他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预期信用损失怎么理解?
答: 你好,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公司有100个客户,每个客户都有应收账款。公司按照过去的历史规律,会发生2%的坏账。那么就假设这100个客户里面预期有两个客户是不可能还钱了。那么实际上这两个客户还是可能还钱的,只不过是说“预期”不还钱,那么就作为一种预期信用损失
坏账准备中未来12个月内预计信用损失转入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呀
答: 计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在算金融负债的期初摊余成本时 期末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要扣除么 这个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答: 按照准则相关规定,可以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减值都是影响摊余成本的,摊余成本=账面余额-信用减值损失,只是预期减值(1和2阶段)用账面余额计算投资收益,实际减值(3阶段)后,第二年才是用摊余成成本计算投资收益。 发生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不影响投资收益的计算,还是用账面余额为基础计算,实际发生减值之后,影响第二年投资收益的金额,第二年以摊余成本为基础进行计算。 满意的话麻烦评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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