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融资租赁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第一种情况是收回租赁资产,通常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还的租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营业外收入”科目。
(2)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还的租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等科目。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科目。
(3)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还的租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贷:“未担保余值”科目。
(4)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不存在。此时,出租人无需作会计处理,只需作相应的备查登记。
第二种情况是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出租人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可能继续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假定不存在租金逾期的情况)等。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其会计处理同上述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融资租赁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问
需要分情况处理,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返还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答
什么是租赁期 问
租赁期是指租赁协议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之内。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答
经营租赁期间租金如何做账 问
经营租赁期间,收到对方单位的预付租金,计入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核算,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哪一天 问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 答
什么是租赁期 问
1、租赁期限是承租人合法享有租赁对象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2、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准则》)将“租赁期”定义为“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答
您好,请问融资租赁如果约定了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那么租赁期间所有权是承租人吗? 还是说要等租赁期结束后所有权才归承租人?(租赁期间所有权还是按默认出租人?)
答: 请问融资租赁如果约定了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等租赁期结束后所有权才归承租人
直租型融资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期满时承租方的帐务处理,
答: 你好: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为什么新租赁准则中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出租人租赁仍然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呢
答: 新的租赁准则里面,只是那个出租人还要这个样子区分承租人,他只区分那个租赁和那个低值短期租赁。
- 免费提问

- 极速解答

- 紧急催问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