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预付账款(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预计负债(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
2、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已经收取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业务不多,也可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可借可贷),
银行存款(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2、后续计量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新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答: 融资租赁资产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 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基础,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应注意的是为取得租赁资产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赁资产的价值中,因为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承租人能够对该资产能够实施控制,该项资产预期能够给承租人带来经济利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该资产应视同承租人自己的资产管理。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 2、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因对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视同承租人自己的资产管理,所以承租人要对该资产计提折旧。 (1)折旧政策 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应注意的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扣除承租人担保余值。 (2)折旧期间 如果能够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租赁期届满 (1)返还租赁资产 如果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长期应付款(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如果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继续支付租金等。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其会计处理同上述返还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按租赁协议规定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留购续租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购买价款)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等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请问与旧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对出租房的会计处理有什么不同?以及新租赁准则对出租方利润、资产、税收有什么影响?
答: 首先第一个是关于科目的处理有所区别。第二个就是关于那个使用权资产入账成本的一个区别。关于那个税收这一块不变的,还是按以前的处理。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新租赁准则对租赁合同进行拆分与新收入准则的中原理是一样吗?
答: 新租赁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基本原理是一样的,都是用来按照租金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将租赁房屋的收入拆分成一定的份额,以租客支付的租金为基础,确定承租和出租方在空置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新租赁准则比新收入准则更加具体,它不仅仅考虑租金的分配,同时也考虑到租赁房屋的维护费用、免费使用以及调整租金的情况,以此来更好的确定两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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