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凭证丢失主管领导是否有责任

有的,
《会计法》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凭证而导致丢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会取消会计资格,并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做账(记账凭证),上级领导记账凭证不签字,但财务报表签了,税务局:财务负责人为上级领导,因某原因离职,对会计有什么影响吗?上级领导对此的责任还在吗?
答: 对会计没有影响,不管是否离职签字,作为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企业财务出现的问题,这个负责人都需要承担责任。
老师好,,我想问问,如果原始凭证丢失了,如果总账有,原始凭证又缺失,作为会计,有什么责任??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单位领导私设小金库,会计如果知情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会计做证知情会减轻领导责任吗?
答: 你好,首先看你们是什么行业?国有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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