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给别人加工会计分录如何写

委托加工,可以参考:
假设委托方为A,受托方为B。A的核算:
1、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1)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含消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3、加工完成后回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金额有所不同);
B的核算受托加工核算,只作备查登记,一般只进行数量核算。
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发生的受托产品加工费、人工费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相关税费等,
收到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小规模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老师,原材料拿去给别人加工,这个加工费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
答: 你好!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 150000 【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贷:银行存款 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
加工行业,领用加工需要用的材料,如何做会计分录?需要用原材料会计科目吗?加工行业涉及材料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 同学你好,加工行业涉及材料的会计分录 购买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我们帮别人加工物资,别人把材料移送给我们加工的时候分录咋写?
答: 你好,不需要做分录,做备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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