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消费税的财务分录

委托加工消费税的处理分录:
受托方账务处理:
收取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账务处理:
购进材料时:
借:物资采购(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时:
如果支付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如白酒、酒精等)或者收回后直接出售,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支付的消费税允许抵扣(如烟丝、化妆品等),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未连续生产,直接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收回后,连续生产时:
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连续生产时:
借:生产成本等,
贷:原材料,
产品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等,
销售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问
消费税计税方法分为2种,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其公式分别为: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答
卷烟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问
1、 甲类卷烟:销售额*5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销售额*3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答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 问
消费税征收环节有: 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 答
消费税是否计入税金及附加 问
一般是计入,但也有计入成本的。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消费税计入什么科目 问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用于连续加工的分录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分录分别是什么?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分录是什么?
答: 你好!(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委托加工物资重复使用应税消费的财务处理
答: 委托加工物资重复使用应税消费的财务处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企业按照当地税法规定对委托加工物资在上一次消费中产生的应税消费进行扣缴; 2、其次,企业应该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对重复使用应税消费的委托加工物资实施税率管理; 3、再次,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企业应该在重复使用应税消费的委托加工物资中,处理已经征收过税的收入,只对没有征收过税的收入征收税款; 4、最后,企业应该保存完整的财务凭证,以确保按照税法规定办理重复使用应税消费的委托加工物资事宜。 拓展知识: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向承接方提供技术或资金,承接方将提供的技术或资金加工制作,最终产品返还委托方的制造业活动,它为企业高效生产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选项AB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其中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选项D: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委托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什么只有加工费的时候就是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答: 同学你好 同学说的是这句话吗“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只有这种情况下,才相当于是委托方委托加工,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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