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分录分为三个部分:
1、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倒挤),
贷:银行存款等。
2、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倒挤)。
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分期付息,最后一次收到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成本。
3、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等,
债权投资损失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的余额全部予以结转),
投资收益(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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