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 董事会决议,是全体董事签字吗?
答: 不需要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认可,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那有限公司呢,我看书上有说修改公司章程这个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啊,没明白这个内容,
答: 你好 是的呢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2/3以上通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会议记录上。是不是只需要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没有主持人签名?
答: 你好,是的,是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 免费提问

- 极速解答

- 紧急催问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