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胁迫指什么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胁迫: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可撤销法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行使撤销权 B.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 C.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D.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答: 您好,选项A当选,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和可撤销民事法律中的欺诈有什么区别
答: 同学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依法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能理解) 但如果撤销权人放弃行使或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该民事法律行为将自始作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对待。(这句话不能理解....) 我不能理解后半句话的意思,请老师解答一下所表达的意思。
答: 你好,比如你买东西有个退货权利,在退货期间你放弃这个权利或者超过退货期了,那么你购买东西这个行为就从一开始你买东西这个时间算作有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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