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保理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来源: 会计学堂实务 2021/08/26 1663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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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追索权保理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无追索权保理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签订了保理合同,出售应收债权时,首先应当将按协议规定计算并实际收到的款项计入“银行存款”等账户,将支付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并把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先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

同时,为区别于其他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保理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还应多带带设置明细科目;

其次还应对坏账准备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企业针对某项债权已计提了坏账准备(例如该债权发生当期并未出售,下期才出售,而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要在会计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则出售该债权时应同时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2)如果企业未计提坏账准备(例如当期发生的债权当期出售),则不需要冲减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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