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注册资本流程有哪些

企业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通过法定程序即可办理减资。具体步骤如下:
一、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减资的方案和决议;
二、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减资的通知并在报纸上公告;
三、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偿还债务或者提供担保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四、修改公司章程;
五、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注册资本100万要交多少税 问
实际收到注册资金100万,需要交纳100*5=500元的印花税。 答
注册资本100万要交多少 问
注册资本100万要交多少印花税么?需要缴纳印花税金额=1000000*5/10000*0.5=250元。 答
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如何账务处理 问
未实缴的注册资本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实际收到的时候才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答
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问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的修订决定规定的。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按照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答
注册资本实缴是什么意思 问
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答
公司实缴注册资金1000万,想降低注册资本家至100万,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 同学您好,1.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 公司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4、 4. 办理变更登记。
降低注册资本,从2100万降低到1000万,怎么操作呢?
答: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做以下工作: 1、股东会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 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三、减少注册资本,市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会决议;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验资报告。 7、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8、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注册有限公司的流程及需要哪些资料?
答: 企业网上注册的八个流程 一、登录系统 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二、选择类型 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 企业变更同时需要办理备案业务的,应当选择“企业变更申请”,该业务类型将会将变更、备案一并处理;只办理备案的,应当选择“企业备案申请”模块。 三、填写信息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在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以保证通过系统打印出的文书内容无误;要求填写的手机号可接收短信,以保证申请人及时了解业务办结情况。 四、上传文件(PDF格式) 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注意的是,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 五、检查提交 对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预览,再次确认填写信息后,点击“检查”按钮,系统会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检查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通过互联网将申请业务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业务部门进行审查。检查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修改填报信息,直至业务检查通过方可将申请业务提交至业务部门审查。 注意:业务状态为“已提交待预审”表示业务已经提交成功,此时申报信息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六、查看反馈 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 1、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 2、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3、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七、现场交件 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 注意:需根据要求对打印出的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盖章。 八、领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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