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情形指什么

民法典关于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的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老师,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什么的呢?
答: 您好,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选项A不当选);(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 托(选项BD不当选);(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老师,请问下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与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区别?
答: 一、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委托代理,又被称为意定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所发生的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法定代理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设立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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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这题代理人死亡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答: 代理人都死亡了,当然代理事项就终止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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