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指什么

来源: 会计学堂实务 2021/08/17 397人查看
精选回答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指什么

《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四)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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