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进项转出分录怎么做

1、结转非正常损失的原材料成本及进项税的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将待处理财产损益的金额扣除责任人的赔偿后转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管理上的失误造成的转入管理费用,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某某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非常损失 正常损失 哪种是进项税要转出 哪种是进项税不用转出嘛? 哪种是因自然灾害引起的 哪种是因管理不善引起的
答: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一是增加了非正常损失的“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抵扣的规定,是指与购进货物相关的应税劳务,如运输费、加工修理等。二是剔除自然灾害损失。原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包括自然灾害损失。三是原细则规定的“其他非正常损失”,因不够明确,不利操作,予以删除。 若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首先,企业要对损失存货是否为非正常损失有个正确的判断。其次,是正确计算其涉及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按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不同,非正常损失存货可分解为:不含运费的原材料、含运费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半成品三种典型情况。正确掌握上述两点,处理非正常损失存货时,就能符合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写分录
答: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你好,老师 ,不是说非正常损失不用进行进项额转出吗?这里是属于非正常损失,为什么进行了进项额转出
答: 同学你好,如果是管理不善造成的是要转出的;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不需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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