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法定性指什么

诉讼时效的法定性是指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没理解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没理解为什么法院不能主动呢,
答: 我国民法通说认为,诉讼时效是实体权利。因此,为了保障审判的中立性和公正性,符合当事人主义的要求,《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要求法院不得对此进行释明和主动适用。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存在,而且该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 B.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债权人实体权利 C.诉讼时效届满让债务人产生抗辩权 D.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答: A,B,C,D诉讼时效具有以下特点:(1)有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存在,而且该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A选项正确;(2)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债权人实体权利,只是让债务人产生抗辩权,B、C选项正确;(3)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D选项正确。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诉讼时效的时间我不会算,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答: 诉讼时效的中止 1.概念 指在时效的最后6个月,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待该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 2.中止的事由 (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受到侵害的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3.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中止事由终止之后,一律再补6个月 诉讼时效的中断 1.概念 指时效进行中,因一定事实的发生,使已经进行的期间归于消灭,待该事实终止后,重新计算时效 2.事由 (1)权利人请求: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承认:即义务人承认义务的存在 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情况:1)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包括同意全部、分期或部分履行);2)义务人提供担保;3)义务人请求延期履行;4)义务人制定清偿债务计划 (3)权利人起诉:即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4)权利人申请仲裁、申请调解或通过其他途径向有关机关主张权利的 3.法律后果 中断事由终止之后,时效重新计算。 这个只能熟悉记忆,熟悉能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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