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授意、指使、强令行为及责任有哪些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
(1)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这道题: 老师课上讲的是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人员进行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是没有具体的惩罚的 为什么这道题的答案还要选D,要对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
答: 同学你好,为您找到了法条原文 会计法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老师:请问这个为什么不是授意指使会计人员进行违法行为呢?
答: 它这里问的是对那个财务人员。如果说问的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那么就是属于授意、指使会计人员违法。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 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或者藏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你对上述规定有何看法?
答: 你好同学 这个是法律规定 这些事都是违背会计核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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