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第五条规定,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不予抵扣消费税。因此,外购已税白酒生产优质白酒是不能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用来生产应税消费品,才能准予扣除,主要有以下几项: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球杆;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一次性筷子等。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问
消费税计税方法分为2种,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其公式分别为: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答
卷烟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问
1、 甲类卷烟:销售额*5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销售额*3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答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 问
消费税征收环节有: 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 答
消费税是否计入税金及附加 问
一般是计入,但也有计入成本的。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消费税计入什么科目 问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为什么有些企业会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或是外购低的消费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是因为交消费税时,可以抵扣外购的已交的消费税呢?
答: 第一种情况:比如购入的是小麦生产白酒,小麦并不是消费税应税物品,但白酒是应税消费品;第二种情况,购入的是一种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生产的确是一种高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第1问算消费税时扣除了外购应税消费品已交的消费税,第二问为什么不能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交的消费税?
答: 同学,你好,第2 问,乙厂是代收方,代收的不能抵扣啊。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都可以抵扣还是有哪些不能抵扣
答: 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1)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髙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髙档化妆品; (3)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髙尔夫球杆; (6)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只有上述九种可以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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