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第五条规定,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不予抵扣消费税。因此,外购已税白酒生产优质白酒是不能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用来生产应税消费品,才能准予扣除,主要有以下几项: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球杆;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一次性筷子等。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问
消费税计税方法分为2种,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其公式分别为: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答
卷烟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问
1、 甲类卷烟:销售额*5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销售额*3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答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 问
消费税征收环节有: 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 答
消费税是否计入税金及附加 问
一般是计入,但也有计入成本的。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消费税计入什么科目 问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具体是有哪些类别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哪些不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呢?
答: 允许抵扣已纳消费税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种情况:用于简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第二种情况: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第三种情况: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榆树服务; 第四种情况: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第五种情况: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部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六种情况: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第七种情况: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不是不交消费税吗?
答: 学员你好,这个相当于买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需要缴纳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的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时,符合抵扣条件的,应按()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A.当期生产领用量 B.当期购进数量 C.当期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D.当期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A 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时,符合抵扣条件的,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为啥不是销售领用量?
答: 您好 解答如下 扣除的消费税对应的是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进项税 应该是生产领用量 不是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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