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应纳税所得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来源: 会计学堂税务 2021/07/04 567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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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纳税所得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具体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具体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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