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已比对税票未抵扣是否可重新抵扣

前期已比对税票未抵扣,不可以重新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196号)第一条规定:对稽核结果相符但未按期申报抵扣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持《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允许纳税人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逾期不予抵扣。
上一篇:
计提社保公积金会计分录是什么
下一篇:
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您的提问内容过于简单,请在内容中概述您的问题,问题不能少于10个字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