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与外购产品组合销售如何征消费税

套装的话全部计算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第五条有关“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应按照不含增值税的全部收入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问
消费税计税方法分为2种,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其公式分别为: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答
卷烟的消费税计算公式 问
1、 甲类卷烟:销售额*5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销售额*3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答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 问
消费税征收环节有: 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 答
消费税是否计入税金及附加 问
一般是计入,但也有计入成本的。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消费税计入什么科目 问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答
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 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这个为什么只对外购的征消费税啊?
答: 你好,他的意思是你可以抵扣这一部分的消费税
外购白酒加工药酒怎么计征消费税啊
答: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是()。A.零售环节销售的金首饰B.批发环节销售的金首饰c,批发环节销售的白酒D.零售环节销售的白酒
答: 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是批发环节销售的金首饰。例如,假设某公司生产金首饰,该公司在金首饰生产完毕后,将其销售给某批发商,该批发商再将其销售给零售商,此时,该生产商应向政府申报增值税,而该批发商也应向政府申报增值税及消费税。从而符合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要求。
- 免费提问

- 极速解答

- 紧急催问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