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何时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一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第十二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
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何时抵扣
答: 就发票抵扣而言,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将发票抵扣,并且抵扣的期限取决于发票的类型,同时,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来合理安排发票抵扣的时间。如果纳税人购买商品或服务,可以在当月购买后抵扣;如果是租赁抵扣,则可以在租赁结束时抵扣;如果是抵扣服务,可以随时抵扣。 以购买商品为例,比如纳税人在20XX年1月1日购买商品,那么可以在当月内将购买发票抵扣,如果在20XX年2月1日仍未抵扣,则该发票已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不是当月取得的进项次月才能抵扣吗,那么请问一般纳税人辅导期3月取得的进项发票,4月份没有勾选抵扣,5月份再进行勾选抵扣,请问5月份能正常抵扣吗?
答: 您好,五月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请问一般纳税人辅导期25年3月取得的进项票,在电子税务局抵扣勾选后,申报表附表(二)自动出现在本期认证本期勾选栏中,辅导期不是填写在待抵扣栏次吗,我是在抵扣环节出错了吗
答: 你好,你是在几月进行勾选的?
- 免费提问

- 极速解答

- 紧急催问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