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补偿收入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一、以本企业其他项目房屋作为拆迁补偿(异地安置),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银行存款(收到补价款,若部分货币补偿记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二、以本项目房屋作为拆迁补偿(回迁安置),
签订安置协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房—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银行存款(收到补价款,若部分货币补偿记贷方),
贷:预收账款,
交付安置房屋,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企业收到征收补偿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企业收到政府补助: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009年6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对搬迁补偿支出的会计处理又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客户用房产来抵偿我们的应收账款,如何账务处理?房产能否入库存商品?
答: 同学你好 你们是房地产企业吗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收到稳岗补贴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你好,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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