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不能提供证明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同一地级市,不同区,提供建筑服务算跨地区经营吗?要预交税款吗?
答: 您好,自2017年5月1日起不再需要预缴。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有外出经营证明,跨地区预交2%税款。报企业所得税年报这个跨地区缴纳的所得税,是不是填写到A109010表?
答: 你好,是的,你填写上就可以了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经营地址变更,跨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您好,跨区变更为您提供的资料如下。 跨区变更地址的流程 第一、工商档案迁移 1、到新地址所在区的工商档案局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所在区的档案局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压营业执照正副本给档案局。 3、到新地址的所在区的工商档案局办理迁入。 4、到新地址的所在区同意迁入,再去原来工商拿档案。 5、国税、地税同意迁到新的区域。 第二、营业执照办理变更 到这里就是正常的地址变更,需要带一下资料: 1、原工商局的档案以及同意迁入的书面证明。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每页业主签名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3、租赁合同。 4、公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申请书。 第三步、 国税、变更 第四步 、银行信息变更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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